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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市政工程管理学院2015年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

时间:2015年03月22日 12:10点击数:

为了做好2015年黑龙江市政工程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试行)>的通知》(西大教〔2015〕16号)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公布本学院转专业考核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转专业各环节工作按学校的要求顺利进行。

专业考核小组由以下人员构成:

组长:李陶深

副组长:覃团发

成员: 甘武琳 覃玉荣 覃海生 陈宁江 梁正友 赵志刚 张振荣 陈华 黄保华

二、各专业可转出人数、转出条件、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

1、各专业转出人数

各专业最终可转出本专业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的8%,即

专业名称

2013级

招生录取人数

可转出人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4

7

网络工程

50

4

信息安全

45

3

电子信息工程

45

3

通信工程

61

4

电子商务

45

3

专业名称

2014级

招生录取人数

可转出人数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类

171

13

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116

9

电子商务

38

3

注:因入学后发现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而要求转专业的,不占用转出指标。

2、转出条件

为了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和专业学习兴趣, 2013、2014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成绩情况等个人条件,提出且只允许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时只能填报一个转入专业,转入专业的选择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本专业教学培养计划截止到2014-2015学年夏季学期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获得的总学分数不少于本专业同学所修课程学分数的平均值,累计至2014-2015学年夏季学期末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且加权平均成绩在85.0分及以上,无补考、无重修、无不及格课程现象的,可申请转入生源地录取最低分数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其中:

加权平均成绩

申请转专业时可跨

录取最低分数幅度

备注

85.0~88.0

20

表中加权平均成绩的区间取值时为向下包含,

如85.0~88.0为含85.0分,不含88.0分。

88.0~90.0

30

90.0~92.0

40

92.0~94.0

50

94.0及以上

不限

(2)可申请转入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或申请转入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当前就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专业。

(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所在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确认的确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出。

3、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

转出资格的取得需在各系及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在对申请人转出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最终认定。

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经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获得转入机会的申请人将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开出的接收证明提交给各系负责人;

(3)各系、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获得转出机会的申请人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提交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

(4)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出人选,并公示转出名单。

三、各专业学生接收转入的人数、转入条件及转入考核办法

1、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考虑本学院办学条件、就业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本学院各专业2015年接收转入计划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的8%,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2013级

招生录取

人数

接收转入

计划人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4

7

网络工程

50

4

信息安全

45

3

电子信息工程

45

3

通信工程

61

4

电子商务

45

3

专业名称

2014级

招生录取人数

可转出人数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类

171

13

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116

9

电子商务

38

3

注:最终可接收专业人数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后公布。

2、接收转入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试行)>的通知》(西大教〔2015〕16号)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并提出转入申请。

(2)其他

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院将根据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择优接收。

3、转入考核办法

(1)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各系组织对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学生进行学业考察(以面试方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3)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入人选,并公示转入名单。

四、2015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5月16日-5月29日

学院确定2013、2014级专业实际能够接收转入人数,

报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转专业考核小组

5月16日-6月15日

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向学生公

布(包括学院网站),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转专业考核小组

6月1日-7月24日

组织好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同时督促承担本学

院本科教学任务的外聘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

各系、教学办

7月10日以后

学生可在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高考成绩情况

9月8日前

核对课程、学分、成绩,如有疑问向学院书面提出。

申请转专业学生

9月9日前

公布各专业、年级的正考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排名情况。

教学办

9月7日-9月10日

学生提交申请表,过期不再受理

各系

9月11日

公布转专业的考核时间、地点等

教学办

9月11日-9月16日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

示(包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

各系、教学办、学工办、转专业考核小组

9月17日

公示结果送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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