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党校分校有关培训班结业工作的通知
各党校分校:
为做好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和预备党员培训班的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工作
1.考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上午10:30-12:00。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考试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占85%、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占15%。
4.考生要求: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严守考场纪律,严禁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进入考场。
5.工作要求:各党校分校要认真做好学员考试纪律教育、学员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并在6月5日前将《党校分校入党积极分子统考座位表》、《监考员信息表》(每50名学员选派1名监考老师)的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xddx403@163.com。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工作
1.撰写结业论文。每位学员结合授课内容自拟题目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论文,论文占总成绩40%;由各分校组织论文评阅工作。
2.撰写学习总结。每位学员联系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总结,学习总结占总成绩20%;由各分校组织学习总结评阅工作。
3.评定平时成绩。由各分校培训班班主任根据学员的课堂表现、实践活动表现等情况来评定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40%。
三、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工作
1.撰写结业论文。每位学员结合授课内容自拟题目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论文,论文占总成绩40%;由各分校组织论文评阅工作。
2.撰写学习总结。每位学员联系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总结,学习总结占总成绩20%;由各分校组织学习总结评阅工作。
3.评定平时成绩。由各分校培训班班主任根据学员的课堂表现、实践活动表现等情况来评定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40%。
四、其他工作事项
1.做好社会实践活动鉴定工作。各培训班班主任要组织学员填写《黑龙江大学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五个一”实践活动鉴定表》、《黑龙江大学党委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五个一”实践活动鉴定表》,鉴定表分别存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个人档案。
2.做好优秀学员评选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班主任根据学员的考试成绩和现实表现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总评成绩应在80分以上(含80分),评定比例不超过学员总数的15%。
3.做好结业证书核发工作。各分校将学员登记表、优秀学员登记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党委党校(电子版发送xddx403@163.com),由校党委党校核发学员结业证书、优秀学员证书。
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党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庞惠,电话:32148。
附件:1.党校分校入党积极分子统考座位表
2.监考员信息表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5月31日